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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法院不受理“章公祖师”跨国追索案!称中国村委会无诉讼资格
备受海内外关注的福建“章公祖师”肉身坐佛跨国追索一案有了新的进展。 据央视报道,荷兰阿姆斯特丹地区法院12月12日在网站上发布书面裁决,表示对于中国福建村民向荷兰藏家范奥维利姆追讨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一案不予受理。荷兰媒体报道称,法院认为村委会不是荷兰《民事诉讼法典》里定义的自然人或法人,没有诉讼资格,因此对此案不予受理。 此前,该案于10月12日在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原告委托代理人刘洋律师10月13日下午曾向南都记者表示,双方均表达了调解意愿。 肉身坐佛。 中国村委会有无诉讼主体资格、佛像曾被转手、所藏佛像是否为失窃“肉身佛”等问题也一度成为庭审焦点。 长期关注此案的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霍政欣告诉南都记者,“在荷兰的诉讼,中国村民委员会在荷兰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仍是一个问题,以及双方提交的关键证据,法庭如何认定。” 被告方律师曾指出,村委会不是荷兰《民事诉讼法典》里定义的自然人或法人,没有诉讼资格,主张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据新华社此前报道,中荷律师团的荷兰籍律师扬·霍尔特赫伊斯表示,荷兰法官可能并不了解中国法律对村委会诉讼主体资格、特别法人资格的规定。 10月31日,荷兰阿姆斯特丹地区法院曾举办此案的首次听证会。原告方中国福建村民和被告方荷兰藏家范奥维利姆,曾就佛像是不是章公、是否属于原告、该不该归还等问题展开讨论。 章公祖师俗名章七三,北宋年间圆寂后被塑成金身佛像,供奉在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和东埔村共同拥有的普照堂内。因其真身四肢和身首俱全,因而又被称为“章公六全祖师”。 1995年12月,“章公祖师”肉身坐佛被当地村民发现遭人盗窃,村民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坐佛去向一直下落不明。 2015年3月,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展出一尊肉身佛像,引起阳春村和东埔村关注。村民认为该尊佛像即为被盗的“章公祖师”肉身坐佛。福建省文物部门也称已初步确认展出的“肉身坐佛”即是二十年前被盗的章公祖师像,而该佛像的荷兰藏家凡﹒奥沃雷姆随即撤展。 2015年11月,阳春村和东埔村村民委员会代表全体村民授权中荷律师团队进行“章公祖师”肉身坐佛的追索诉讼,并在中国和荷兰两国进行平行诉讼。 2016年5月底,两村的村民委员会委托中荷律师团向荷兰法庭提交起诉状,要求法庭判决荷兰藏家凡﹒奥沃雷姆将其所持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归还普照堂。2017年7月14日,荷兰阿姆斯特丹地区法院就该案举行了首场听证会。原告方由福建村民委托的代理律师团出席,被告方范奥弗里姆本人随辩护律师一同出席了听证会。依照荷兰的法律程序,法官在听证会上听取控辩双方的陈述,提出有关问题,但没有当场作出裁决。 采写:南都记者 张雅婷 南都此前报道: “章公祖师”跨国追索再开庭:被告承认属于中国,但拒归还阳春村 作者:张雅婷 2018-12-12 22:40 荷兰法院不受理“章公祖师”跨国追索案!称中国村委会无诉讼资格 http://www.sohu.com/a/281391776_1617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