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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法会】企业可以随意辞退试用期员工吗?
【极简故事】 张某凭良好的面试表现,应聘进入一家日用品公司,担任销售经理一职,后因其在试用期内所管理的分店销售业绩让人大跌眼镜,公司认为张某不具备担任销售经理的能力,不符合录用条件,遂立即向张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没想到,张某收到通知书后立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该公司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仲裁委支持了张某的请求,原因是该公司既未能证明张某知悉公司的录用条件,又未能提供业绩考核的凭证,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极简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主动辞退员工的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中第(二)至第(六)种情形适用于所有劳动者(包括试用期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而第(一)种情形仅适用于试用期员工。 因此,很多用人单位都会约定试用期,以方便在劳动者不能满足招聘录用要求时,依据前述条款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上述故事所述,如果不在程序上做好功课,即使是有理由的解除,也可能会被认定为“违约解除”。 【极简方案】 作为用人单位而言,要依据“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来辞退员工,要做哪些功课呢? 保留告知录用条件的证据 录用劳动者时,需要将录用条件告知劳动者,并注意留存告知证据。告知的证据很多,例如将录用条件写在劳动合同中,或者将录用条件写在员工手册中,劳动者签字领取员工手册等。 录用条件应合法适当量化 通俗点说,就是录用条件要和工作岗位、工作能力相联系,不得设定歧视性条件,更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悖。 录用条件应当适宜、科学,不能设定明显不能完成的、超过大多数劳动者平均水平的条件。 录用条件应当较为客观准确,描述语言应当明确而不宜使用概括性、原则性语言,不宜完全以主观性条件进行评价。比如明确设置销售业绩标准等。 考核系统完善有书面证据 考核手段应当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合同目的,或者符合社会一般水平的认识(例如不能强迫普通员工冒生命危险完成工作任务)。 设计考核表格,包括相关上下级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其它相关部门、员工本人等考核评分栏,总分根据加权平均计算(如真的不符合录用条件,即使其本人打满分也法改变总分低的事实)。 试用期满前及时告知解除 如果在试用期满之前没有提出,劳动者又继续在该单位工作的,即使没有办理转正手续,用人单位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想辞退该劳动者的,实践中一般不予支持。原因在于,用人单位的默示行为会被认定为其认可劳动者符合录用条件。 【极简贴士】 五花八门的录用条件 1.员工在应聘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2.个人简历、入职登记表所载内容与真实情况不符的; 3. 有吸毒、嫖娼、参加邪教组织等违法行为,或因违法乱纪行为被公安机关等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 4.经企业制定医院体检不合格或不具有企业所在行业健康要求者; 5.隐瞒病史或以欺骗方法,取得体检合格的; 6.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任何其他不适合从事企业所在行业的疾病; 7.亏空、拖欠原单位公款尚未清偿者; 8. 不能提供离职证明者; 9.与原服务单位签有竞业限制协议,不能在本企业服务者; 10.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者; 11.曾被本单位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12.判处有期徒刑,尚在服刑者; 13.通缉在案者; 14.未满16周岁者; 15.在试用期内有欺骗、隐瞒或任何不诚实行为者; 16.在试用期内有较重违纪行为者; 17.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者; 18.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不符合岗位要求; 19.累计缺勤达到15个工作日的; 20.试用期工作目标无法完成者; 21.试用期评估考核未能通过者; 22.未能通过业务准则或行为准则考核的; 23.未能通过医药代表认证RDPAC考试的(详见医药代表认证 RDPAC政策); 24.员工入职后1个月内仍未提供公司要求的入职文件或无法办理规定的入职手续的; (2017-07-16 21:43:46) 企业可以随意辞退试用期员工吗? 标签: 试用期 员工 辞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e2bb6aae0102x0wp.html 西安市各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发布时间:2017-07-27 17:07 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名称 电话 地址 邮编 西安市 87610526 西安市碑林区盐店街18号 710002 高新派出庭 84501445 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601 710065 雁塔区 81878993 雁环中路2号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10065 新城区 87440677 东四路与尚勤路十字尚勤大厦五楼505室 710043 莲湖区 62966522 团结东路6号莲湖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号楼2楼 710082 碑林区 89583379 友谊西路延康巷伊顿公馆8号楼2层210号 710048 未央区 86259843 凤城南路西段9号3楼 710016 灞桥区 83549833 灞桥区纺织城新医路87号 710038 长安区 85293708 长安区韦曲南街250号区人力资源市场2楼 710100 阎良区 86200552 阎良区前进西路95号 710089 临潼区 83818365 临潼区人民南路53号劳动大厦5楼 710699 高陵区 86044440 高陵区崇皇乡京环北路561号 710299 周至县 87114009 周至县人民政府3楼 710400 蓝田县 82732150 蓝田县新城路38号 710500 户县 84894120 户县沣京路36号就业服务中心6楼 710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