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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西安户籍新举措 一人落户直系亲属举家随迁
警界视野 2018-02-01 西安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推出最新户籍新政新举措,全面公布户籍工作“一指南、两规范”,大幅简化落户流程、提升服务标准,按照流程最简,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目标,推进窗口服务升级和办事流程再造。 落户西安 持续奔向最最优 缩短9类业务办理时间 简化70%的证明材料 开辟3类落户绿色通道 推出10项服务承诺 落实4项监督保障措施 户籍窗口便民利民优化服务10项承诺 2018年户籍业务办理指南 细目赶紧往下看 西安市公安局 户籍窗口便民利民优化服务10项承诺 一、凡符合落户条件人员,由所在单位、学校集体提出落户申请的,均可由公安机关上门集中受理,提供“零跑腿”、“管家式”落户服务。 二、凡申请在社区集体户落户的群众,均可在全市任意派出所户籍窗口递交申请,享受跨区办理服务。 三、您到任意公安户籍窗口办理业务时,均有专职咨询引导员,指引您正确递交申请,并耐心解答您的疑问。 四、您到任意公安户籍窗口申请落户时,一律不需填写申请表,只需在窗口自动打印的表格上签名确认。 五、公安户籍窗口一律提供延时服务,业务不办完,民警不休息,群众未离开,窗口不下班。 六、您在公安户籍窗口办理的所有业务结果,均可根据您的意愿,免费邮寄到家。 七、“西安公安”微信号的“掌上户籍室”模块可全流程办理落户业务。只要您关注我们,在线实名认证,上传所需材料,并同意使用快递,就能足不出户办结落户手续。 八、您在任意公安户籍窗口办理业务过程中,均可享受免费复印、免费WIFI等服务。 九、您在公安机关办理的所有户籍业务,除身份证工本费外,一律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十、您在办理户籍业务过程中有任何不满意,均可随时拨打市公安局警风警纪和行政效能投诉电话86751900进行投诉,我们将认真对待您的每一条诉求,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西安市2018年户籍业务办理指南 一、学历落户 (一)适用范围 1、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 2、年龄要求。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其中,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凭以上材料,可申请落社区集体户) (三)其他情形 申请人主动提出以下需求的,还需提供: 1、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所在工作单位已设立单位集体户的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入户介绍信。 2、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适用于申请人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申请在他人户下落户的人员),需提供合法落户地址证明或迁入方的户口簿和同意落户说明。 3、申请配偶、子女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信息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证明。 4、如委托他人提交申请,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 (四)办理地点及时限 1、提交申请。可根据情形,选择相应窗口提交申请: ①申请落社区集体户的,可在全市任意派出所提交。 ②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可根据意愿,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③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在合法固定住所或对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2、窗口审核。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通过后,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省内迁入的,当场发给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 二、在校大学生落户 (一)适用范围 我市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入校时未将户籍迁入学校集体户的。 (二)所需材料 1、学校集中办理的,需学校出具的入户介绍信、申请入户人员花名册和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2、学生自愿自行申请办理的,需学校出具的入户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地点及时限 1、学校集中办理的,公安机关提供上门服务。 2、学生自愿自行申请办理的,持所需材料到学校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经审核通过后,外省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 三、高级人才落户 (一)适用范围 凡符合高级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 (二)所需材料 1、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凭以上材料,可申请落社区集体户) (三)其他情形 申请人主动提出以下需求的,还需提供: 1、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所在工作单位已设立单位集体户的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入户介绍信。 2、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适用于申请人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申请在他人户下落户的人员),需提供合法落户地址证明或迁入方的户口簿和同意落户说明。 3、申请配偶、子女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信息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证明。 4、如委托他人提交申请,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 (四)办理地点及时限 1、提交申请。可根据情形,选择相应窗口提交申请: ①申请落社区集体户的,可在全市任意派出所提交。 ②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可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③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在合法固定住所或对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2、窗口审核。个人申请的,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省内迁入的当场发给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单位集中申请的,由民警上门受理,集中审核,5个工作日全部办结。 四、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一)适用范围 凡符合专业技术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 (二)所需材料 1、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凭以上材料,可申请落社区集体户) (三)其他情形 申请人主动提出以下需求的,还需提供: 1、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所在工作单位已设立单位集体户的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入户介绍信。 2、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适用于申请人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申请在他人户下落户的人员),需提供合法落户地址证明或迁入方的户口簿和同意落户说明。 3、申请配偶、子女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信息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证明。 4、如委托他人提交申请,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 (四)办理地点及时限 1、提交申请。可根据情形,选择相应窗口提交申请: ①申请落社区集体户的,可在全市任意派出所提交。 ②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可根据意愿,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③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在合法固定住所或对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2、窗口审核。个人申请的,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省内迁入的当场发给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单位集中申请的,由民警上门受理,集中审核,5个工作日全部办结。 五、技能人才落户 (一)适用范围 凡符合技能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 (二)所需材料 1、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凭以上材料,可申请落社区集体户) (三)其他情形 申请人主动提出以下需求的,还需提供: 1、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所在工作单位已设立单位集体户的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入户介绍信。 2、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适用于申请人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申请在他人户下落户的人员),需提供合法落户地址证明或迁入方的户口簿和同意落户说明。 3、申请配偶、子女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信息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证明。 4、如委托他人提交申请,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 (四)办理地点及时限 1、提交申请。可根据情形,选择相应窗口提交申请: ①申请落社区集体户的,可在全市任意派出所提交。 ②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可根据意愿,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③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在合法固定住所或迁入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2、窗口审核。个人申请的,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省内迁入的当场发给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单位集中申请的,由民警上门受理,集中审核,5个工作日全部办结。 请使用手机"扫一扫"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