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创业可“留职不停薪” - 义务 - 爱扫码·i3m.cn:3hhh.cn/2784 -扫一扫.cn·二维码.cn 333e.cn/2784 搜一搜.cn/2784


ming
论坛版主
论坛版主
阅读:540回复:4

无障碍·translate·翻訳·二维码.cn/i3h.cn/2784
·搜一搜.cn/人社部: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创业可“留职不停薪”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17-03-23 11:17
人社部: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创业可“留职不停薪”

昨日,人社部公布《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明确了4项支持政策。未来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

政策1挂职或参与合作可得开发收益
意见提出,事业单位选派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是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的重要举措。
人社部明确,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合作期满,应返回原单位,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业绩突出人员在岗位竞聘时予以倾斜;所从事工作确未结束的,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
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专业技术人员变更聘用合同,约定岗位职责和考核、工资待遇等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应当约定工作期限、报酬、奖励等权利义务,以及依据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形成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品种以及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等进行权益分配等内容。

政策2取得成绩可作为职称评审依据
意见提出,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兼职单位的工作业绩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同时,意见提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应该同时保证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单位同意;单位应当将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和在职创办企业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事业单位应当与专业技术人员约定兼职期限、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创业项目涉及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可以订立协议,明确权益分配等内容。

政策3创业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对于离岗创新创业的,意见明确,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依法继续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医疗等待遇,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结合实际确定,达到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创业企业或所工作企业应当依法为离岗创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离岗创业人员发生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离岗创业期间非因工死亡的,执行人事关系所在事业单位抚恤金和丧葬费规定。
离岗创业还能回来吗?回来还有岗位吗?对此,意见明确,事业单位对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空出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于聘用急需人才。离岗创业人员返回的,如无相应岗位空缺,可暂时突破岗位总量聘用,并逐步消化。
同时,意见规定,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本人提出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原单位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提出提前返回的,可以提前返回原单位。离岗创业期满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返回的,原单位应当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政策4可设创新岗位实行弹性工作时间
事业单位可根据创新工作需要设置开展科技项目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的岗位(简称“创新岗位”),并按规定调整岗位设置方案。通过调整岗位设置难以满足创新工作需求的,可按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
创新岗位人选可以通过内部竞聘上岗或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产生,任职条件要求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符的科技研发、科技创新、科技成果推广能力和水平。
事业单位根据创新工作实际,可探索在创新岗位实行灵活、弹性的工作时间,便于工作人员合理安排利用时间开展创新工作。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应当向在创新岗位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
同时,事业单位可以设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海外高水平创新人才兼职。事业单位设置流动岗位,可按规定申请调整工资总额,用于发放流动岗位人员工作报酬。

■追访
事业单位下属企业不在范围内
对于具体哪些人员可以享受上述创新创业的政策,人社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解释,适用范围主要是高校、科研院所的专技人员。除高校、科研院所之外的事业单位的专技人员,符合不同创新创业方式要求的,也可以提出申请。
“离岗创业的,须离岗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者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这位负责人表示,意见的规定既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专技人员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又避免一哄而起、“一窝蜂”式的离岗潮,对事业单位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
该负责人还明确,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包括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都不在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离岗创业的范围内。
他表示,这主要考虑,一是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有关“逐步实现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与下属公司剥离,原则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不再新办企业,强化科技成果以许可方式对外扩散”的规定精神相一致;二是与事业单位改革事企分开的目标相一致;三是避免出现一些地方和部门担心的规避国家收入分配政策规定的行为。

离岗创业要避免“吃空饷”
从过去的“停薪留职”到现在的“留职不停薪”,一系列支持政策将打破原有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这是否会造成人事管理的混乱?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保证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新创业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不同创新创业方式,采取相应的人事管理办法。
这位负责人表示,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人员,属于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挂职或者合作期满,应返回原单位。兼职或者在职创办企业人员以及离岗创业人员,都属于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兼职或者在职创办企业的专技人员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单位同意。
离岗创业人员,创业期间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离岗创业期满,离岗创业人员可以提出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也可以提出返回原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返回的,原单位应当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这些规定是对事业单位作为公共部门、专技人员作为公职人员的必然要求,也避免在支持鼓励创新创业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吃空饷’问题或者产生类似过去‘停薪留职’导致的诸多后遗症。”这位负责人表示。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表示,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一系列新政策,是对过去管得过多、过死的旧有的人事管理制度的一个改革。“改革就是破旧立新,下一步,应该针对新情况相应完善相关制度,在鼓励支持这些人创新创业的过程中规范其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的关系。”苏海南说。

■专家说法
政策落实不会增加财政负担
“当前我国老龄化趋势日益加深,传统的人口红利正在消失,需要研究如何拓展制度性人口红利。”苏海南说,此次意见发布的一系列政策解除了事业单位人员创新创业的后顾之忧,起到了“托底”的作用,有利于让专业技术人员到市场上打拼,同时,离岗创业有一个期限,期满后返岗,也避免出现离岗后创业不成面临失业的问题。
“这为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创新创业能够真正地落实落地,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政策保障。”苏海南说。
兼职或者在职创办企业人员以及离岗创业人员,意见明确,他们在创业期间都属于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苏海南表示,由于这些人本身就是事业单位由财政供养的人员,因此,政策的落实不会额外增加财政支出。
“相比在创业过程中需要很强扶持政策的大学生来说,高校、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已经是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才队伍成员,他们的创业将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和就业岗位。”苏海南表示。

2017-03-23 02:03:33    中国新闻网  人社部: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创业可“留职不停薪”
http://www.chinanews.com/sh/2017/03-23/8180903.shtml
  • 喜欢0 评分0
    
    ming
    论坛版主
    论坛版主
    沙发#
    发布于:2017-03-23 11:22

    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创业“留职不停薪”2017-03-23 02:31:02
    人社部发布4项政策,支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  昨日,人社部公布《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明确了4项支持政策。...
    政解|事业单位人员创业 “留职不停薪”会不会增加财政负担?2017-03-22 21:48:32
    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3月22日,人社部发文明确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留职不停薪”会不会加重事业单位的支出进而...
    政解 | 事业单位人员离岗创业照发工资 会不会导致“吃空饷”?2017-03-22 20:39:12
    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3月22日,人社部发文明确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这样会不会导致吃空饷!对此,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政解|国家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创业 “停薪留职”升级到“留职不停薪”2017-03-22 15:18:23
    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3月22日,人社部公布《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保留...
  • 举报 回复(0) 喜欢(0)     评分
    
    ming
    论坛版主
    论坛版主
    板凳#
    发布于:2017-03-23 11:24


    人社部新政: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创业“留职不停薪”
     昨日,人社部公布《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明确了4项支持政策。未来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

    http://www.chinanews.com/sh/2017/03-23/8180903.shtml   2017-03-23 01:51:16


    重庆力推残疾人创新创业 3925名残疾人受扶持
     中新网重庆3月22日电 (记者 钟旖)重庆市残工委副主任、重庆市残联理事长周鸣22日透露,为优化该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大力推动残疾人创新创业,挖掘自我潜力,“十二五”以来,重庆共组织4110名残疾人参加各类创业

    http://www.chinanews.com/sh/2017/03-22/8180751.shtml   2017-03-22 20:09:44


    官方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业 保留基本待遇
     中新网3月22日电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人社部近日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明确多项具体政策措施,指出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到企业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可取得成果转让、开...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7/03-22/8180010.shtml   2017-03-22 09:34:37

     
    中国农村电商蓬勃发展 年轻人返乡创业成主力
    解了电商,他们都愿意享受它带来的便捷和实惠”,21日,在江西德兴市池口村的一家农村淘宝店内,25岁的“村小二”(即店主)揭仕成说起自己的电商创业之路头头是道

    http://www.chinanews.com/it/2017/03-21/8179753.shtml   2017-03-21 21:26:16

     
    重庆大力帮扶女性手工编织创业致富
     中新网重庆3月21日电 (记者 钟旖)记者21日从重庆市妇女联合会获悉,近年来,当地大力推动手工编织帮扶创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该市共扶持发展女性手工编织龙头企业112家,累计带动2.4万人从事手工...

    http://www.chinanews.com/life/2017/03-21/8179719.shtml   2017-03-21 20:25:22


    天津华侨华人创新创业大赛启动
     中新社天津3月21日电 (记者 刘家宇)旨在吸引海外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回国创新创业的2017年“泰达·华博杯”天津华侨华人创新创业大赛,21日在天...

    http://www.chinanews.com/hr/2017/03-21/8179675.shtml   2017-03-21 19:25:41


    “金话筒”女主播青音:离职创业瞄准“陪睡”大市场
    入到了一个睡不着的世纪,我国失眠症的发生率高达38.2%。在现代化程度极高的今天,衣、食、住、行等刚需都成了风投抢占的市场,这些领域也早已被创业者们厮杀成了一片红海

    http://www.chinanews.com/life/2017/03-21/8179292.shtml   2017-03-21 13:58:23


    《康熙大帝》将翻拍 张纪中力挺女儿创业
    《康熙大帝》海报 \r  中新网3月21日电 20日,\u201c曼荼罗影视u201d在北京举行成立发布会,公布首批影视剧目,其中包括《康熙大帝》、《白色生死线》、《假如》及《战友》等。当天,曼荼罗影视创始人、董事长张语芯出席助阵,...

    http://www.chinanews.com/yl/2017/03-21/8179166.shtml   2017-03-21 11:12:47


    天津大学开设创业课程 共享单车等项目“实境演练”
     中新社天津3月20日电 (记者 张道正)3月20日,由天津大学宣怀学院打造的以注重实践为导向的全新创业课程《创业实境演练》在该学院创业

    http://www.chinanews.com/cj/2017/03-20/8178770.shtml   2017-03-20 22:04:24

     
    辽宁2017年将打造千亿级产业园区 海外学子归国注资千万创业
    经济也逐渐走出之前的阴霾。尽管唱衰东北尤其是唱衰辽宁的声音依然环绕,但是越来越多的投资者选择再次将目光聚集在辽宁,其中不乏一些海外游子,归国创业振兴东北。   近日,东北首个

    http://www.chinanews.com/hr/shipin/cns/2017/03-20/news700431.shtml   2017-03-20 21:27:11
  • 举报 回复(0) 喜欢(0)     评分
    
    二维码
    管理员
    管理员
    • 社区居民
    • 最爱沙发
    • 原创写手
    • 忠实会员
    地板#
    发布于:2017-03-23 11:36
    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新创业政策解读
    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哪些专技人员可以参与其中?专技人员创新创业有哪些情形?针对这些热点问题,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
    发布时间:2017.03.23
    创业的相关图片





    河北: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资助开始申报
    我省对申报并通过专家评审会确认的高层次创业人才给予经费资助。资助标准为一般资助10万元,重点资助20万元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近日启动2017年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凡是2012年1月1日至201...
    发布时间:2017.03.23
    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
    人社部印发指导意见——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可采取挂职、合作、兼职、离岗创业等方式22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
    发布时间:2017.03.23
    创业的相关视频

    李克强考察广东并出席2016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

    张高丽出席第四届中国创业投资行业峰会并讲话

    李克强在会见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代表时强调 积极投身创业创新 坚持守法诚信经营 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人社部印发指导意见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新创业
    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新创业的重要意义、具体情形和保障措施,并提出实施要求。
    发布时间:2017.03.22
    人社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发布时间:2017.03.22
    人社部就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指导意见答问
    释放专技人员创新创业新能量——人社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近日,...
    发布时间:2017.03.22
    李克强在农民创业园考察

    2015年9月24日,李克强在河南新郑考察孟庄镇农民创业园。该园已入驻98家小微企业,其中53家属返乡人员创业企业,带动周边上万名农民就地转化为产业工人。
    发布时间:2017.03.14
    总理:让创业创新“种苗”茁壮成长

    2015年9月9日,李克强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众创空间考察创业创新情况。在与青年创客交流时,总理说,集众智才能办大事。你们是创业创新的“种苗”,政府和社会为你们提供了成长的土壤,希望你们不仅自己茁壮成...
    发布时间:2017.03.18
    网友留言:如何让返乡创业就业更有吸引力
    广东青年wec:对于全国农民工来说,除了亲情的因素,还有什么能让返乡创业就业变得更有吸引力?我觉得各地应以培育和发展当地特色产业为主,这是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有效途径。
    发布时间:2017.03.17
    李克强:创造环境,让人民群众创业创新热情持久不衰

    据统计,一周之内有50万人参加了这次活动,场面非常火爆。过去一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现在共享经济发展也很快,但是也有人有不同的看法。那么请问总理,您觉得“双创”的热情会持久吗?谢谢。
    发布时间:2017.03.15
    创业的相关公文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
    2017.03.0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03.0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
    2017.03.07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2017.02.28
  • 举报 回复(0) 喜欢(0)     评分
    
    二维码
    管理员
    管理员
    • 社区居民
    • 最爱沙发
    • 原创写手
    • 忠实会员
    4楼#
    发布于:2017-03-23 11:38
    人社部权威解读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新创业政策
    人社部权威解读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新创业政策

    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哪些专技人员可以参与其中?专技人员创新创业有哪些情形?针对这些热点问题,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
    《指导意见》起草的背景是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支持和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工作非常重视,在多次讲话中提出明确要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新创业,破除制约专技人员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营造支持鼓励创新创业的制度政策环境,形成推动科技创新强大合力,是促进和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的重要举措;是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合理利用时间,挖掘创新潜力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人才流动性,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创新创业活力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事业单位全面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事业单位人才和技术资源优势,加快科技创新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部分地区在具体实践中探索了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离岗创业等多种形式,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新创业,在推动促进创新创业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总结各地区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人社部在广泛调研、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适用人群
    《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主要是高校、科研院所的专技人员。除高校、科研院所之外的事业单位的专技人员,符合不同创新创业方式要求的,也可以提出申请。
    创业主题是创新
    《指导意见》适用的创新创业活动突出围绕创新这一主题,涉及的创业也是与创新有关的创业。在政策要求上,主要体现在:
    ①采取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等方式的,所到企业应与事业单位业务领域相近;
    ②在职创办企业的,创业项目须与本人在事业单位所从事专业相关;
    ③离岗创业的,须离岗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者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
    通过这些规定,既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专技人员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又避免一哄而起、“一窝蜂”式的离岗潮,对事业单位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
    特别说明
    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包括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都不在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离岗创业的范围内。原因包括:
    一是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有关“逐步实现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与下属公司剥离,原则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不再新办企业,强化科技成果以许可方式对外扩散”的规定精神相一致;
    二是与事业单位改革事企分开的目标相一致;
    三是避免出现一些地方和部门担心的规避国家收入分配政策规定的行为。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具体有哪些政策措施?
    事业单位结合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的实际需求,合作建立科技创新及转化平台或机制,选派符合条件的专技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有助于实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强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源头支持。
    ①《指导意见》明确,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业绩突出人员在岗位竞聘时予以倾斜。
    ②事业单位应当与专技人员变更聘用合同,约定岗位职责和考核、工资待遇等管理办法;与专技人员、企业约定工作期限、报酬、奖励等权利义务,以及权益分配等内容。
    ③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满,所从事工作确未结束的,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工作期限;专技人员与企业协商一致,自愿流动到企业工作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具体有哪些政策措施?
    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有助于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①《指导意见》明确,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在兼职单位的工作业绩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②事业单位应当与专技人员约定兼职期限、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与专技人员、相关企业订立协议,明确权益分配等内容。
    ③专技人员自愿流动到兼职单位工作,或者在职创办企业期间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具体有哪些政策措施?
    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者离岗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简称离岗创业),有助于科技创新成果快速实现产业化,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指导意见》明确,离岗创业人员的待遇主要包括:
    ①离岗创业期间,依法继续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创业企业或所工作企业应当依法为离岗创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非因工死亡的执行人事关系所在事业单位抚恤金和丧葬费规定。
    ②离岗创业期间继续执行原单位职称评审、培训、考核、奖励等管理制度。离岗创业取得的业绩、成果等,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创业业绩突出,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不占原单位考核优秀比例。
    ③对离岗创业期间的工资、医疗等待遇,《指导意见》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结合实际确定。
    ④事业单位应当与离岗创业人员订立离岗协议,约定离岗事项、离岗期限、基本待遇、保密、成果归属等内容,同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与离岗创业人员、相关企业订立协议,明确收益分配等内容。
    ⑤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本人提出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原单位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提出提前返回的,可以提前返回原单位。离岗创业人员返回的,如无相应岗位空缺,可暂时突破岗位总量聘用,并逐步消化。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具体有哪些政策措施?
    在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有两种情况:
    一是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创新工作需要设置开展科技项目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的岗位即创新岗位;
    二是设立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海外高水平创新人才兼职的流动岗位。
    设立这两类创新型岗位,均有助于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优势,加快推动科技创新。
    设置创新岗位有这些政策措施
    ①《指导意见》明确,设置创新岗位可以按规定调整岗位设置方案,通过调整岗位设置难以满足创新工作需求的,可按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创新岗位人选可以通过内部竞聘上岗或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产生。
    ②事业单位应当与创新岗位工作人员订立或者变更聘用合同,明确相关内容。
    ③事业单位根据创新工作实际,可探索在创新岗位实行灵活、弹性的工作时间,便于工作人员合理安排利用时间开展创新工作。
    ④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应当向在创新岗位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创新岗位工作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取得的技术项目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科研社会服务成果,应当作为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
    设置流动岗位有这些政策措施
    ①事业单位设置流动岗位,可按规定申请调整工资总额,用于发放流动岗位人员工作报酬。
    ②事业单位应当与流动岗位人员订立协议,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要求、工作条件、工作报酬、保密、成果归属等内容。
    ③流动岗位人员通过公开招聘、人才项目引进等方式被事业单位正式聘用的,其在流动岗位的工作业绩可以作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创新创业期间,采取怎样的人事管理政策?
    为保证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新创业工作有序开展,《指导意见》规定,根据不同创新创业方式,采取相应的人事管理办法。
    1. 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人员
    属于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挂职或者合作期满,应返回原单位。
    2. 兼职或者在职创办企业人员
    属于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专技人员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单位同意;单位应当将专技人员兼职和在职创办企业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同时,专技人员应该保证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3. 离岗创业人员
    属于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专技人员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单位同意。
    离岗创业期间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离岗创业期满,离岗创业人员可以提出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也可以提出返回原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返回的,原单位应当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4. 事业单位创新岗位人员和流动岗位人员
    事业单位创新岗位人员,属于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流动岗位人员,主要来自企业到事业单位兼职,不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这些规定是对事业单位作为公共部门、专技人员作为公职人员的必然要求,也避免在支持鼓励创新创业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吃空饷”问题或者产生类似过去“停薪留职”导致的诸多后遗症。

    2017-03-23 08:32 来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 人社部权威解读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新创业政策
    http://www.gov.cn/fuwu/2017-03/23/content_5179806.htm
  • 举报 回复(0) 喜欢(0)     评分
    游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