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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发布于:2016-03-11 11:01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

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

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

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

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

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

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

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

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

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

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

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

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CFDA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
 邮编:100053
局总机:010-6831-3344
http://www.sda.gov.cn/WS01/CL1159/
保健食品 >> 工作文件

 总局关于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的通知(2016-03-04)  
总局关于公开征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第一批)意见的公告(2016年第38号)(2016-02-17)  
总局办公厅关于将国产保健食品吸收合并等批准证书变更事项纳入保健食品注册管理系统管理的通知(2016-01-07)  

关于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有关问题的复函(2015-12-21)  
关于保健食品注册变更流程有关问题的复函(2015-11-02)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恢复生产销售椰岛牌鹿龟酒的复函(2015-09-01)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严厉查处保健酒、配制酒违法添加行为加强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2015-08-03)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监管工作的通知(2015-07-31)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征求《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5-07-28)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征求《保健食品保健功能目录原料目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5-07-28)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征求《保健食品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5-07-28)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遴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等7家单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的通知(2015-07-06)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使用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保健食品的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的通知(2015-06-10)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2015-06-09)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销售罗恩蜂胶行为定性问题的复函(2015-06-05)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成份有川贝等中药材的“川贝枇杷汤”定性有关问题的复函(2015-06-01)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和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2015-05-11)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本级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2015-01-20)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国家保健食品监督抽检结果的通报(2014-12-31)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统一各地广告审查专用章的通知(20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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